• 诉求人: 古**
  • 诉求编号: 83813
  • 诉求时间: 2019-03-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小区收取电动车物业费

荆州区新南门外御景花园二期业主 电动车骑进小区要交物业费才让进,小区设有车棚 但是很小很简陋 本人自己 就没有使用过,物业和门卫说只有交钱电动车才能进交了钱才让骑进 不停车棚可以少交点。我想知道这个有没有规定。不停车棚 不在车棚充电。是不是还需要交费。收费的标准是什么。为了收费此前还将小区门锁住。防止业主自由进出。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3-05 18:28 网友【古**】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3-06 17: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发改局】
  • 2019-03-08 10:03 【荆州区 发改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3-08 10:03 【荆州区 发改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发改局
回复详情   网友:您好! 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御景花园小区的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的收费,按业主和小区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共同协商确定。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