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杨**
  • 诉求编号: 83416
  • 诉求时间: 2019-02-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职工保险咨询

我近期在社保局办理业务,发现2013年4月到2014年7月期间社保未缴纳,请问现在可以办理补缴这期间的费用吗?请问如何才能办理补缴?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2-25 11:49 网友【杨**】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2-25 15: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02-28 08:50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2-28 08:50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2019年2月26日08:40分左右电话联系诉求人得知其为沙市区参保人员,曾书面申请自愿放弃缴纳2013年4月到2014年7月

的养老保险费,因此无法再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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