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82900
- 诉求时间: 2019-02-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劳务派遣待遇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2-11 12:39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2-11 14:3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02-14 16:21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2-18 15:32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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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你好,你的来信已收悉,经与本人沟通,现说明如下: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主确定企业员工工资,但不能低于城区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兼顾同工同酬; 二、因您属于教育系统第三方派遣员工(从事非教学主业工作),不能比照正式教职员工享受奖励工资,您本人身份(您本人属企业用工,属劳动合同法调整,正式教职员工属公务员法调整)与用人单位主体不一样(您的用人单位是派遣公司,正式教职员工用人单位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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