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82764
  • 诉求时间: 2019-02-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工作六年半农村新机制教师能否调动?

您好!很冒昧来打扰您解决我的问题。

我是2012年湖北省第一批农村义务教师(新机制),至今工作在荆州区某镇(靠近宜昌)已经六年半了,每周一次才能回家,去一趟要两个多小时。结婚生子后,异地工作导致的问题诸多,家人分离,孩子留守,教育学生却没有按时教育自己的孩子,交给老人带,出现了很多麻烦。也增添了很多烦恼。不能安心在远方工作,对家里对孩子无比愧疚。希望调回户籍地沙市安心工作。同样的问题已经出现在新机制教师特别是工作多年已经结婚生子后产生了许多问题,迫切希望省教育厅关注我们并得到有效改善。希望市教育部门能够帮助!

恳切希望帮助。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2-01 06:07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2-01 14:4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教育体育局】
  • 2019-02-11 15:13 【荆州区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荆州区 教育体育局
回复详情  

老师:您好,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付出和奉献!

      根据《省教育厅省编办 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机制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鄂教人[2015] 6号)精神,新机制教师工作满一个聘期后,可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员流动的有关政策正常流动,新机制教师在县城内的交流轮岗(不含县城中小学),按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有关规定执行。

      如果您属于新机制教师且工作满一个聘期的,可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员流动的有关政策正常流动,但调动必须有调入地和调出地的编办、人社、教育行政部门同意。

      具体问题请到荆州区教育局人事管理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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