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姜**
- 诉求编号: 82578
- 诉求时间: 2019-01-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未正式交房条件下,物业公司是否能收取物业费用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1-25 11:18 网友【姜**】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1-25 18:4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发改局】
- 2019-01-28 10:40 【沙市区 发改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1-28 11:31 【沙市区 发改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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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发改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房屋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房屋交付之日后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诉求人并告知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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