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孙**
  • 诉求编号: 82277
  • 诉求时间: 2019-01-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农村购房补贴

您好,我是江陵县六合垸农场的,于16年10月份在荆州市绿地海外滩购买了一套低于144平的商品房,18年因为个人原因,将户口迁到武汉。也就是购买的时候我是农村户籍,购买过后我不是农村户籍,请问我还有资格申请补贴吗? 如果可以!迁户口时,原户籍地派出所已将常住人口选项卡拿掉,需要如何证明?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1-16 09:23 网友【孙**】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1-16 11:4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住建局】
  • 2019-01-17 17:30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9-01-18 08:32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身份确认以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记载事项为准,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居住地为村民委员会的视为农民身份(不含市中心城区城中村及棚户区改造、城市建设征收拆迁的农村居民)。户口已迁到外地无法办理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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