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81949
  • 诉求时间: 2019-01-0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满意
沙市天地物业乱收费

2019年1月7日晚到沙市天地走亲戚,进入小区时,一个戴眼镜瘦瘦的门卫要收取一元钱,不然不放行。我问为什么收钱,回答小区是物业规定的,外来的电瓶车一律收取一元的费用,问有没有收费依据,收费依据是依照什么来的,对方不知道,就说是小区物业规定的。我就问一个问题,收取此项费用依据是哪个部门定的,标准合规不,是否存在违规收费?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1-08 11:50 网友【吴**】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1-08 16:4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发改局】
  • 2019-01-09 14:49 【沙市区 发改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1-09 15:39 【沙市区 发改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9-01-10 11:15 结帖评分:满意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发改局
回复详情  

根据《荆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沙市天地小区已成立业主大会,并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收费标准应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其物业服务收费不作为前期物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告知诉求人相关规定。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