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81859
  • 诉求时间: 2019-01-0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餐具费该不该收

今天在五一路米粉宵夜,收了两元餐具费。你们天天打广告,餐具费是不应该收的。我还要餐馆打发票,在背面写上已收餐具费2元,并盖章。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1-06 01:00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1-06 15: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工商局】
  • 2019-01-07 09:39 【沙市区 工商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9-01-09 15:40 【沙市区 工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工商局
回复详情  

我局绿化工商所执法人员已联系该店,告知其收取餐具费属违法行为,责令其退还餐具费且不得再收取不合理费用。该店负责人表示今后不再收取餐具费,并表示会主动联系诉求人退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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