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81855
  • 诉求时间: 2019-01-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农民购房补贴的问题

我在沙市区望江国际小区于2017年1月购买的商品房并备案了,而申请农民购房补贴的材料里有完税证明,而开发商在在2017年12月底交房前让我把契税给付他们代交,而现在过了一年了,还没有拿到完税证明,我就想知道,我房子是在政策时间段买的,于2019年还能申请购房补贴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9-01-05 21:41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9-01-06 15:4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9-01-07 08:44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凡农民工和农民在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及荆州文旅区、华中农高区(不含各区所辖乡镇)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于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备案的,在缴纳房产契税后,可申请购房财政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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