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丁**
  • 诉求编号: 81574
  • 诉求时间: 2018-12-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合作医疗能报销恶性肿瘤吗

想咨询下关于淋巴瘤的治疗放疗化疗,合作医疗是否能报销?我母亲合作医疗所在地市埠河镇,目前在荆州中心医院等待检查结果,若能报销,报销比例是多少?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2-29 09:16 网友【丁**】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2-29 10:3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9-01-02 16:20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我局工作人员接到信访件后,立即电话联系信访人丁尧,了解到信访人丁尧母亲患有淋巴瘤,未申请慢性病,在荆州市中心医院住院,现咨询医保报销问题。

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荆政规〔2017〕3号)文件规定,参保人员住院政策范围内甲类基本医疗费用,三级医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75%,一级医院报销90%,乙类费用先扣减10%后再按甲类报销标准报销。

根据荆州市医保慢性病政策,信访人可将母亲患有淋巴瘤的住院资料拿到埠河卫生院或医保局综合股,进行特殊门诊慢性病申请,鉴定通过后,可享受恶性肿瘤门诊重症慢性病待遇(发生的门诊基本医疗费用,职工医保报销 90%,城乡居民医保报销 70%,年度报销总费用不限额。)和恶性肿瘤参保患者因放化疗在本市住院每年度支付一次住院起付线待遇。

已将上述政策告知信访人丁尧,信访人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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