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彭**
  • 诉求编号: 80879
  • 诉求时间: 2018-12-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不动产登记换证问题

我在新南门外四机路有一栋商业门店,2011年办理土地证,用途是住宿餐饮用地,但2012年办理房产证其用途写的是住宅。由于当时对这方面的政策不太懂,也就没在意这个事情,但最近看到E线民生上这方面的报道,才知道房屋用途的重要性。我现在如果将土地证和房产证换成不动产登记证,那么权利性质和房产用途应该分别怎么登记?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2-13 09:03 网友【彭**】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2-13 09: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8-12-14 11:15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12-14 15:05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诉求人的不动产位于荆州区四机路南侧御河村11组,2011年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土地登记用途为餐饮、住宿,2012年经规划批准修建4层住宅一栋,并于2012年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用途为住宅。2、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列》第33条的规定,原来颁发的土地证、房产证继续有效,不强制要求换证。诉求人如需要换取不动产证书,不动产证书上的房屋用途及土地用途可按原登记用途记载于登记簿上。3、已电话告知诉求人,诉求人对回复表示满意。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