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80278
- 诉求时间: 2018-11-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未收房期间的物业管理费应该由谁支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1-27 15:10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1-27 15:1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8-11-30 15:59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房产局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将未达到交付条件的新建物业交付给买受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费用。 |
|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
部门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