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唐**
- 诉求编号: 79104
- 诉求时间: 2018-10-3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建筑用打桩机是否属于特种设备?在荆州地区是否有相关特别规定?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0-30 17:28 网友【唐**】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0-31 10:5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质监局】
- 2018-11-01 16:35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建管局〗。
- 2018-11-02 16:22 【市直部门 建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建管局 | |
回复详情 | 唐先生,你好!对于你的咨询回复如下: 桩工机械不属于特种设备,但属于大型机械设备,根据市住建委《关于开展桩工机械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荆建设发[2018]16号)文件要求,外地进入我市中心城区范围内承建桩基础工程施工的,桩机设备应报市建管局进行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桩机施工单位办理设备登记需提供产权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购销合同、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以及检测合格证明等相关资料,提交资料齐全后收件受理,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发放《荆州市建筑工地桩工机械设备登记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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