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彭**
  • 诉求编号: 79054
  • 诉求时间: 2018-10-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住公租房相关政策咨询

彭女士自复合轴承厂解体之后就和爱人一起自某职业或打工的方式,来增加家庭经济收入,供平常生活和女儿的读书学习的开销,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可是,2015年丈夫突遭意外死亡,留下彭女士和正在读书的女儿,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十分窘迫。好在沙市区政府为彭女士办理了最低生活保障,才使基本生活状况得以改善。2017年区政府还为彭女士在东方玫瑰园办理了62㎡公租房入住手续,每年要缴纳4000.00多元房屋租金。彭女士的女儿学业完成后可能不再享受政策的最低生活保障了,彭女士咨询的是:

1、彭原先住房是一个无厕所无厨房的32㎡单位房,现己被拆迁成了无房户,公租房能够继续在租金上优惠政策吗?

2、假如办理低收入家庭生活能享受哪些优惠政策、怎样办理手续?

3、公租房入住五年后能办房地产证吗?

4、如果说不让享受低保户政策了,听说公租房租金要提高很多,租金提高了肯定是住不起的,这房屋租不起了该怎么办?

谢谢给予回复!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0-29 15:26 网友【彭**】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0-29 16:28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8-11-01 09:34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好!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1、公租房租金优惠只针对城镇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2、以每年的民政局的结果进行核减,年审时提供相应证明可以进行减免。3、荆州市目前没有购买公租房政策出台。4、公租房只针对低收入家庭和低保家庭进行减免,如果缴纳不起租金,请在民政部门认定低收入和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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