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78754
  • 诉求时间: 2018-10-2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原民师2018年的补贴新政策落实问题

本人张纯香住荆卅市江陵县滩桥镇竺桥村,从1976年8月到2001年2月在原竺桥和陈湾小学任教;合村后改为陈湾小学。

2001年秋季民师减员,为此,2001年我离职到广东惠州龙湖学校任教到2007年。其它老师减员回家买社保、还有几千元补贴。

因我不在家就没有社保及补贴。回家问了一下校方,回答说没有。

九几年交过两次社保,共计两千元。本子在家。

5年前教育组要我回家办社保、教肓单位出两万多,自己出一半、因没时间回家没办。我是在编在册的民师,证件齐全。现在只每月发300元生活费,我同期的那些同事(已办理退休,退休费用大致在1400元左右),原民师2018年的补贴新政策落实问题教龄津贴办理的问题。请问教育局在政策上对我的这种情况应如何处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0-22 13:53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0-22 17: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教育体育局】
  • 2018-10-23 15:31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 2018-10-25 15:2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开发区 滩桥镇〗。
  • 2018-10-26 15:30 【开发区 滩桥镇】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10-26 15:30 【开发区 滩桥镇】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10-26 15:31 【开发区 滩桥镇】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10-30 12:36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开发区 开发区 滩桥镇
回复详情   你好:现将你的问题回复如下:2002年暑期,江陵县对原民师进行改革,对2002年在编、在册、在岗的民师实行按工龄补偿买断,保险购买补贴。因你2002年暑期j既不在册也不在岗,所以既无补偿也无保险购买补贴。
补充评价

我的问题是:原民师2018年的补贴新政策落实问题之教龄津贴办理的问题。 1、按照“教人 【2011】 8 号”一大点之“4、依法依规纳入社保。解决被辞退代课教师社会保障问题是十分重要的关键性举措,要按照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充分考虑代课教师的实际贡献,根据不同情况,将其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或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对符合条件的代课教师,可按国家规定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医疗救助待遇。” 2、按照国办发[1997] 32号文件,2000年就要解决民师的问题。从1976年8月到2001年2月在原竺桥和陈湾小学任教的我,2001年2月离职的我,也应该享受国办发[1997] 32号文件精神的待遇。有25年教龄,到退休年龄的我,应该享受正当的退休待遇。 3、辛辛苦苦25年教书育人,难道不应该享受退休待遇吗?若享受正当的退休待遇的话,每年就应该增加退休工资及享受退休教师的正常待遇。 4、因此,对“开发区滩桥镇”的回复,我不满意,希望荆州市教育局能介入此事的处理,解决我的退休养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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