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78696
  • 诉求时间: 2018-10-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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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沙市四中粉末冶金厂职工陈志刚的档案于2007年8月存放到沙市区劳动就业局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现在要求调档,如何办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0-20 12:41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0-20 14:0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10-22 09:41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10-22 09:41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经核查该同志档案在我中心托管 调档案必须由档案接受单位(有存档资质)开具调档函,如果档案接受单位是企业必须携带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加单位开具的档案接收函,本人持调档函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前来办理调档手续,如不是本人必须由委托人填写委托代办申请加委托人和被委托人两人身份证复印件。 已经电联诉求人 解决诉求问题,诉求人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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