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肖**
  • 诉求编号: 78390
  • 诉求时间: 2018-10-12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税务局不作为 个体经营户清税证明却两月无果

我是去年办理的八月办理的个体营业执照,因一直没有经营,打算注销。今年八月三日到江津路沙市纳税大厅办理了清税申请。昨天10月11号我再次到大厅问询,工作人员答复清税证明还没有送到大厅。早在8月7日立新乡政府内的税务人员杨同志就联系过我要看我的营业执照,我送过去给他过目了,说清税证明他会马上办的。8月底我也联系过他,他说已经报上去了。昨天我在纳税大厅得知还没办理后有联系他,他说他已经报上去了不知哪个环节出来问题,要我去问他们的局长和内勤人员。这还需要我们自己挨个问,自己查找我的申请报告的下落吗?真是严重的不作为,而且还在休假。八月底他就说过在休假。从8月7号他联系我到昨天共43个工作日,为什么现在还是在踢皮球?希望得到合理解决和答复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0-12 11:20 网友【肖**】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0-12 15:2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税务局〗。
  • 2018-10-12 15: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税务局】
  • 2018-10-16 14:27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10-24 15:27 【市直部门 税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10-25 15:29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税务局
回复详情  

接到诉求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工作人员进行核实:原郊区分局税收管理员于8月7日对该户进行了税务清算,上报分管领导签字后交到内勤黄晴手中。由于和原地税部门未事前沟通和清算,原地税征收科负责人未对注销资料签字,大厅对此资料不予受理,随后资料就一直放在黄晴手上。10月15日已经为诉求人办理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并开具了清税证明,我局对黄晴同志怠于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我局对原国税郊区分局副局长李俊对工作督导不力给予批评教育;我局要求原国税郊区分局组织全员学习放管服相关规定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的通知。

补充评价

感谢市直部门领导,高效率的为我们办理了清税!的确也对分局的办事效率提了一个醒,希望以后不是还看老黄历的做法了,思想觉悟早就该与时俱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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