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章**
  • 诉求编号: 78329
  • 诉求时间: 2018-10-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物业管理建议

荆州的物业服务已经成一个影响荆州形象的行业,直接关系民生建设,应高度重视。 建议进行全面整治,全面落实《物业管理法》:

1、成立业主管理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维护业主合法权利,监督物业管理质量,招聘或辞退物业管理单位,确定物业费标准和审查物业费使用情况。

2、制订物业管理服务标准,由业委会根据业主的反映不定期的向物业管理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及时整改,拒不整改的可以另聘物业管理单位。

3、以年度为单位向业主大会公布物业费使用情况。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10-11 09:23 网友【章**】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0-11 15:1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8-10-15 10:09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10-23 15:09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10-31 09:0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提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您提的建议非常好,表示感谢!目前中心城区的物业管理都是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颁布)及《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实施,符合召开大会条件的小区均可按《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及为小区服务的物业公司按《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规定做好自身工作,业主委员会按照广大业主的意见监管物业公司的服务或重新选聘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按规定为业主做好物业服务及公布收支情况以便业主监督。下一步,将出台《荆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以此进一步规范物业行为。相信有像您这样的热心人士,我们的物业管理工作会越做越好、更上一层台阶。感谢您的来电,如您在物业服务中遇到问题,请来电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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