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天津工作(在天津缴纳五险一金),2016年在荆州区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买的二手房,目前想提取公积金,但是前提条件是需要提供“全额购房发票”,荆州房管局工作人员的答复是无法提供这个发票,但是天津这边要想提取公积金,必须要有这个发票,否则无法证明购房全款金额,外地房管局都可以代开,请问荆州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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