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77958
  • 诉求时间: 2018-09-2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江陵县小学生怎样健康教育

最近江陵县某旅游公司在各小学大肆宣传秋季旅游项目,本着志愿的方式,但是不停地宣传使得部分家长不同意的学生以辍学的方式来威胁着,该年龄段的小孩正处于叛逆时期,这样的行为给家长教育小孩带来了不少的困惑。我觉得不应该提倡,请有关部门干涉一下。多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9-29 22:57 网友【朱**】提问,等待处理。
  • 2018-10-03 12:4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教育体育局】
  • 2018-10-06 08:29 【江陵县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10-09 15:38 【江陵县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江陵县 教育体育局
回复详情  

教育局已收悉,我们会尽快回复。

回复单位   江陵县 教育体育局
回复详情  

贵家长:

    青少年活动中心是本次研学旅行的组织单位,通过调查了解,并与合作公司沟通,现对您提出的疑问回复如下:

    研学旅行在各学校开展宣传工作属实、但非旅游公司在各校宣传,研学旅行是非旅游项目,研学旅行本着自愿、但争取全员参与的原则。研学旅行课程也正是健康教育课程之一。

    一、非旅游项目

    江陵县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春季学期在城区学校试点启动后,秋季学期在全县各乡镇学校开展。是根据教育部等11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意见》;省教育厅等 14 部门《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实施意见》(鄂教基〔2017〕10号)、《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管理办法》(鄂教基〔2017〕11号)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文件要求在3至5月、9至11月等6个月进行,小学4至6年级4-5天,初中1至2年级5-6天,高中1至2年级5-7天,禁止学校在寒暑假及法定长假、小长假期间安排研学旅行,研学旅行是门课程,而非商业性质旅游项目。

    二、正当宣传

    我县负责研学旅行的服务机构是湖北长江传媒国际旅行社、湖北康辉国际旅行社,是江陵县教育局在江陵县纪委监督下,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的两家具备资质的服务机构,根据“《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各试点学校会同服务单位、接待单位在确定研学旅行主题活动方案后,要通过家长委员会或告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及时向全体学生家长进行宣传,告知活动方案、安全举措和收费项目及标准等”,宣传研学旅行相关政策、目的、意义是服务机构承担的本分工作之一。

    三、征求自愿、但争取全员参与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生研学旅行试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研学旅行要坚持学生全员参与的原则,并通过整年级、整班集体行动的方式进行”意见,我县研学旅行是动员参与与自愿结合,争取全员参与。

    四、研学旅行就是健康教育的践行

    将研学旅行纳入中小学课程教育对于孩子了解国情、热爱祖国、开阔眼界、增长知识实现全面发展十分有益。让学生在研学旅行中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促进身心健康,有助于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途径。研学旅行就是健康教育的践行。

    下一步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对研学旅行工作进行改进。

    1.进一步做好研学旅行对家长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扩大研学旅行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研学旅行工作。

    2.进一步规范研学旅行的管理工作,健全管理机制,强化督查评价,完善安全责任体系。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