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77773
  • 诉求时间: 2018-09-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江汉南路嘉美大厦小区物业无物业资质

位于荆州市江汉南路20号嘉美大厦,开发商为荆州市嘉美森有限公司,2017年该开发公司将已入住物业公司赶走,在没有取得物业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参与嘉美大厦物业管理,并违法收取业主物业费,该开发商在违规接收物业后未征得业主同意侵占小区绿化用地修建车库并收取租金,广大业主联名写信到多个政府部门投诉,请荆州市房产管理部门及时介入,开展专项督查。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9-26 11:56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9-26 16:3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8-09-28 15:31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10-15 10:02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10-23 09:0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关于您反映的开发公司将前期物业公司赶走,在没有取得物业资质的情况下,违规参与嘉美大厦物业管理,并违法收取业主物业费的问题,经调查,您所居住的小区前期物业公司由于管理不善,物业服务未得到业主认可,导致部分业主拒绝缴纳物业服务费,造成物业公司入不敷出,无法继续经营,于2017年8月和开发建设单位荆州市嘉美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达成书面退出协议,退出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由于该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不具备选聘新物业公司的条件。因此,开发建设单位暂时进行代管,待小区成立业主大会,选聘新的物业公司后,开发建设单位将小区的物业服务交给新的物业公司进行服务管理。关于开发商在未征得业主同意侵占小区绿化用地修建车库并收取租金的问题,经现场调查了解,该小区规划用于停放车辆的车位极其有限,造成车辆乱停乱放非常严重,经常造成车辆拥堵,开发建设单位接管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后,在征得小区部分业主同意后,自筹资金在原有车位基础上进行扩建,增加了小区停车位数量,并在车位上面加盖雨棚,方便小区业主车辆停放。同时,为收回车位投资建设成本,开发建设单位对停车业主收取适量车辆停放费用。如果您对开发建设单位的扩建停车位行为存有异议,建议您所居住的小区抓紧时间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是否恢复原貌。最后,您如果对处理结果仍有需求,请来电向我们反映,我们热情为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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