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文**
- 诉求编号: 77333
- 诉求时间: 2018-09-1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拖欠农民工工资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9-17 19:49 网友【文**】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9-18 17:33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9-18 17:3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9-21 10:05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9-21 10:05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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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江陵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2018年9月19号,我局与投诉人取得联系,调查了解情况为:文配强(油漆包工头)于2016年4月份,在江陵县三湖管理区彩印厂承包油漆粉刷工程,口头约定包工包料200元/天,一共4000元,管理人员屈世荣与潘厂长均认可,但是没有出具欠条。目前,因该彩印厂法定代表人潘厂长失去联系,我局无法与其当面核实当时具体情况,投诉人文配强也未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其投诉均为口述。 文配强投诉被拖欠工资,我局做出不予受理决定,其理由如下: 1、其投诉的工资是属于工程款,其与彩印厂属于工程承揽关系,讨要的工资里面有材料款。 2、截至2018年9月17日,从文配强发现自己的权益被侵犯(2016年4月)时间已经超过2年。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假如文配强投诉被拖欠工资属实,也已超过诉讼时效。 我局工作人员详细告知文配强法律规定,其表示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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