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77196
  • 诉求时间: 2018-09-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公安县实验中学不仅上早晚自习,还增加一节晚自习,还收费

请问国家不是在给学生减负吗,公安县实验中学走读的初中生是允许上晚自习的吗?为什么一直都在上,而且现在还变本加厉,增加了一节晚自习,更可恨的是增加的早晚自习还要收费了,请问这个事情还有人管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9-14 16:31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9-14 18: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教育局】
  • 2018-09-17 08:20 【公安县 教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9-21 11:37 【公安县 教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公安县 教育局
回复详情  

贵家长:您好!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全省义务教育学校作息时间的通知》(鄂教基[2006]5号),走读制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到校、离校时间规定如下:夏(秋)季(“五一”假后至十月底)中学不得早于7时40分;冬(春)季(11月1日至次年4月底)中学不得早于7时50分。学生下午离校时间:夏(秋)季中学不得迟于17时20分。冬(春)季中学不得迟于17时。

公安县实验初级中学是一所城区走读初中学校,按照鄂教基[2006]5号文件精神,学生就会很早离校返家。学校曾执行过上级文件精神,让学生按时离校,结果导致部分学生无人照管,各类问题层出不穷,社会反响强烈。因此,公安县实验初级中学教师开始无偿给学生上早晚自习,默默奉献,承担起无尽的社会责任。

2017年以来,教育部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文件要求学校要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2018年7月6日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实施《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其目的是要求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在《意见》中对学校也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学校做好课后服务。要求各地要创造条件、加大投入、完善政策,普遍建立弹性离校制度。

按照以上文件要求,实验中学从2018年秋季开始建立弹性离校制度。其中,七年级学生托管离校时间不会迟于20:00,八年级学生托管离校时间不会迟于20:30,九年级学生托管离校时间不会迟于21:00,托管期间不上文化课,学生托管后回家不再有书面作业。学校将努力开辟多种适宜的途径,帮助学生培养兴趣、发展特长、开拓视野、增强实践,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各地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财政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验中学实施的课后托管服务将报请上级批准后,坚持“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成本分担,有效监管”的原则进行实施,课后托管服务经费由学生家长分担,家长委员会负责管理,争取办成让社会和家长、学生满意的课后托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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