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程**
- 诉求编号: 76979
- 诉求时间: 2018-09-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工会会费缴纳标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9-10 20:58 网友【程**】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9-11 11: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总工会】
- 2018-09-11 15:49 【市直部门 总工会】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市直部门 总工会 | |
回复详情 | 您好!您在网络上查询的“工会会费每月不足十元的可以不缴纳”是不准确的,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工会会员每月应向工会组织交纳本人每月工资收入0.5%的会费,工资尾数不足10元的不计交会费。”关于工会会费的相关文件,您可以在网上查阅“《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全国总工会财务部、组织部关于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答复》(工财字[1996]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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