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76734
- 诉求时间: 2018-09-0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开发商出售没有产权的地下车位是否要纳税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9-05 16:23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9-05 16:5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税务局】
- 2018-09-10 15:33 【荆州区 税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荆州区 税务局 | |
回复详情 | 关于刘先生咨询开发商强行捆绑销售车位,又不计入房款,如果未能提供购买车位的发票是否存在逃税的行为,现回复如下:1、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及有产权证的车位应分别向客户开具正式发票;2、 开发商销售房屋向客户赠送无产权的车位使用权,车位价包含在房价内不单独再向客户收取车位费用的情况下,仅就房价全款向客户开具正式发票;3、 开发商向客户收取的所有款项必须向客户开具发票,不开或者少开发票都涉及税收违法(收取定金、预付款、诚意金等情况除外,等正式完成交易时一并开具发票)。回复刘先生的问题后,刘先生很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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