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75986
- 诉求时间: 2018-08-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居民医保的几点疑问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8-20 17:31 网友【朱**】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8-21 10:3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8-21 18:02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8-21 18:05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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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1.荆州区安心桥社区居民医保的参保地基层定点医疗机构是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荆州区二医,地址在老南门); 2.户口在荆州区,现居住在沙市区,在荆州区参保,如住院治疗可以凭医保卡直接在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沙市区基层医疗机构门诊暂时不能使用。长期居住在沙市区,为方便就医,可以将医保关系转到沙市区。城乡居民在集中缴费时间段缴纳次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您今年9-12月在居住地的基层人社中心办理登记手续后,就可以缴纳2019年度的医保费用了。 3. 2017年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后三个月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便可享受缴费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如出生三个月后办理参保登记缴费,自缴费之月起3个月(含缴费当月)后享受缴费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跨年)。经在缴费系统核实:您于2017年8月1日缴纳了2017年度的医保费用(因为是在出生三个月后缴医保费用,所以11月才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2018年度没有缴费记录,不能享受医保待遇。 4.医保的核定与缴费是在社保服务大厅和税务部门,医保局服务大厅主要是办理医保报销,在医保局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有相关的政策宣传栏和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单,相关的政策宣传单和宣传手册也通过基层人社平台和税务服务大厅进行张贴和发放,微信公众服务平台也有相关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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