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75933
  • 诉求时间: 2018-08-1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农村户口购买首套房补贴

我是松滋农村户口小孩上户口派出所更改为居民户口,我要办理农村户口进城购买首套房补贴的(在荆州买房了),用新的居民户口,能不能办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8-19 15:07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8-19 16:4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8-08-20 08:33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凡农民工和农民在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及荆州文旅区、华中农高区(不含各区所辖乡镇)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于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备案的,在缴纳房产契税后,可申请购房财政性补贴。以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记载事项为准,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登记居住地为村民委员会的视为农民身份(不含市中心城区城中村及棚户区改造、城市建设征收拆迁的农村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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