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周**
  • 诉求编号: 75792
  • 诉求时间: 2018-08-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为什么就近入学要与房产证捆绑一起

我有一外孙女就要入学了,符合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小孩户口在就近入学范围,从沙市区教育局的一个答复中要开有无房产证明,还要到居委会开证明是否在这里常住。为居民增加了多余要开的证明,请问荆州市教育局,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规定适令儿童凭户口就近入学,为什么户口要与房产证捆绑。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8-16 06:18 网友【周**】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8-16 11:1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 2018-08-17 10:04 【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8-17 10:04 【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教育体育局
回复详情  

各小学招生实行“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及其实际居住地一致。不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沙市城区适龄儿童到其法定监护人房产所在片区学校入学。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