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75726
- 诉求时间: 2018-08-1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新农合异地结算问题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8-14 20:08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8-15 11:2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8-17 11:30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公安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现回复如下: 根据荆政规〔2017〕3号《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第三十二条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需要转诊、转院的,应遵守转诊制度。经办窗口医管股(5156337)办理转诊、转院手续。转诊异地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1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自付2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 已将上述情况电话告知信访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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