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75646
  • 诉求时间: 2018-08-1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通过拍卖购得房产,需交清竣工以来的物业费,请问是否合理?

2018年7月通过淘宝拍卖司法拍卖平台购得金江宝坻一处房产,现去楼盘物业公司办理入住。跟物业公司沟通需要从开发商处开立入户通知书,并需要从2014年1月交物业费,物业费九千多元。请问是否合理?购置房产原房屋产权证所有人为楼盘开发商。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8-13 17:40 网友【黄**】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8-13 17:5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8-08-15 16:01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8-28 12:21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9-05 09:00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物业交付之日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之日后的前期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承担。建议您留好司法拍卖所得房产的有关资料,与物业公司进行沟通商议物业费用的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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