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闵**
  • 诉求编号: 75472
  • 诉求时间: 2018-08-09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大学毕业十年了,档案一直在自己手上,需要托管吗?

大学毕业10年了,所在的公司没有档案管理资格,档案一直放在沙市的人才交流中心,但是每年2000块的托管费用当时家里负担困难,在毕业2年也就是2010年的时候档案被父亲拿回了家,现在参加新疆的教师招聘会,8月25号去面试,不知道是否可以把档案再次托管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以方便政审和档案核查?需要走哪些程序才能对我的档案再次托管?本人户口在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8-09 18:28 网友【闵**】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8-10 11:4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8-14 15:17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8-14 21:34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下发的鄂价费规「2011」100号文件精神关于档案托管收费的标准是: 单位代理需要核算工资基数的是240/年,个人单纯存档是180/年

。2018年8月14日已与本人电话取得联系了解诉求人的情况并详细告知了档案托管的相关政策,应届毕业生或者往届毕业生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档案首先要是全日制大中专毕业,如系自考或者函授需到教育局下属部门办理学历认定,其次要求档案必须是密封状态且档案资料齐全。诉求人已知相关政策表示满意。

补充评价

非常满意,电话是副局长亲自打来的,而且回答的很有条理,一是2000块保管费的问题,因为我本人一直在外地工作,所以档案的事情交给老爸处理,老爸说的是一年2000,所以我就信了,在保障局回复后我再次给老妈打电话了解情况,老妈说当时她不同意把档案拿回来,老爸坚持,并且和我说每年交2000太贵,老妈说真正的情况当时是300一年,如果我知道这个事实也不会让老爸去人力资源市场拿回档案;第二是关于继续存档的问题,副局长回复说需要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学信网出的证明打印件,最重要的是未拆开的个人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重新办理存档手续,而且给了存档办理人员的办公电话4311690,因本人在外地上班,准备下半年在工作日请年假回沙市办理存档手续。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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