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程**
  • 诉求编号: 74957
  • 诉求时间: 2018-07-28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房产过户

您好,我想问下我住的是我奶奶的房子,我爷爷奶奶去世时把房子给我父亲了,并且我姑妈幺幺大柏都去公证处公正了,不要房子,一致同意把房子给我父亲,房产证名字都写着我父亲的名字,现在我父亲要把房子给我,麻烦问下需要哪些手续,大概费用是多少。我住在沙市区春来小区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7-28 23:12 网友【程**】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7-29 18: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8-07-30 16:16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直系亲属之间过户不动产转移登记可办理赠与登记,也可以办理买卖(未成年子女除外) 赠与/买卖、办理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2,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3、赠与合同(原件)/买卖合同(原件) 4、原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的,需提供土地出让相关资料及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原件) 5、缴税凭证、征税明细清单(原件);6、权籍调查单。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图纸费:80+50/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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