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刘**
- 诉求编号: 74778
- 诉求时间: 2018-07-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物业收电费太高。商户承受不起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7-24 23:34 网友【刘**】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7-25 16:17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发改局】
- 2018-07-26 09:26 【沙市区 发改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7-26 16:07 【沙市区 发改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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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沙市区 发改局 | |
回复详情 | 根据鄂价环资(2016)107号文件规定,同一总表内因共用部分用电(包括电路线损)等产生的费用,其收费方法和标准应按相关规定由服务主体同总表内各非直抄用户协商解决。商户与长江商品物业签订了用电服务协议,属于正常收取电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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