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方**
  • 诉求编号: 74041
  • 诉求时间: 2018-07-1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华桥城17年6月交房拿钥匙

华桥城17年6月,交房拿钥匙时交了1年全款物业管理费,又到要交物业费了,房子一直没装修,请问有关部门我按多少比例交?请回复!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7-10 06:54 网友【方**】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7-10 09: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发改局】
  • 2018-07-10 10:20 【沙市区 发改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沙市区 发改局
回复详情  

根据荆价房服(2018)43号文件第六条规定,房屋交付后一年内无人入住的,空置期间业主按一定比例承担物业费,超过一年的按规定交纳或由物业服务主体与业主协商确定。

根据荆价房服(2018)43号文件第二十三条规定,本实施细则实施前,已经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且合同尚未到期或尚未终止的,仍按原合同约定执行。实施细则实施后,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按照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全部评论
    我要评论
    关闭导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