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陈**
  • 诉求编号: 73755
  • 诉求时间: 2018-07-03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沙市区崇文街惠工社区有人违规领取低保

违规领取人:荆州市沙市区崇文街道惠工社区居民 刘松涛

刘松涛,男,身份证号420400197309281018,沙市区崇文二区2栋1单元3楼305住户

家中情况,3人:

刘松涛,43岁,在沙市区中山路73号老天宝酒楼工作(位于惠工社区居委会隔壁),有正常工资收入;

刘隆翠,刘松涛养母,外科医生,在私人诊所行医,自称是惠工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每月享有国家退休人员养老金;

刘阳,25岁,刘隆翠孙子,2012年高中毕业,目前在外地。

刘松涛家庭不符合领取城市低保特征:

1、刘松涛家房号弄虚作假,其养母刘隆翠利用其曾经在惠工社区居委会工作过的关系,多年以来一直在惠工社区领取低保。向上级部门提供虚假房号信息及证明材料,骗取低保及各类慰问金。刘松涛家的房号为崇文二区2-1-305,但是在居委会的申报材料中,房号却为2-1-303,巧合的是303也为该社区的低保户李某(李某也是有儿有女),家中环境极为简陋,无任何家用电器,与刘松涛家中大相径庭。

2、刘松涛家中于2018年5月至今,进行了大规模改善性装修,占用公共区域消防位置违章搭建了自家厨房;

3、刘松涛、刘阳,均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的城镇居民,能够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养活自己,刘隆翠每月享有国家退休人员养老金;

4、刘松涛家庭年均收入远远高于荆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工资标准;(据不完全估计,刘松涛月均收入约2000元,刘隆翠养老金收入高于2000元,且有行医等其他隐蔽收入);

5、家中各种生活电器一一俱全,有电视机、电冰箱、电脑、空调、热水器、天然气等现代化生活设备,近年还新购买了冰箱、格力品牌空调,完全不符合领取低保特征;

6、刘隆翠每周定期出入健身房,参加拉丁舞健身消费。

刘隆翠、刘松涛母子日常实际生活质量及水平远在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之上,恳请相关部门,依据《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最低生活保障条件认定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低保审批规程和动态管理制度,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即退”。

让党和政府的惠民救助政策远播到更加需要他的人,而不是将这些惠民政策落在手脚健全身体健康的人身上,希望这些政策能真正落实在迫切需要他的人身上。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7-03 08:31 网友【陈**】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7-04 11: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民政局】
  • 2018-07-10 09: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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