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崔**
  • 诉求编号: 73464
  • 诉求时间: 2018-06-2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农民进城买房申请补贴首套房的认定

2017年1月23日,我婚前在恒隆四季城小区买了首套房子,2018年6月25日我去办理房产证及申请农民进城补贴时被告知,我买的房是二套房不能申请补贴。查明原因是:我妻子与另一人在尚风尚水小区登记有一套房子,事实上,房子是对方付首付款并且还贷款,知识处于某种原因才登记了我妻子的名字,现在他们没有任何联系。我想问问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我们有两套房导致不能申请补贴?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6-26 14:06 网友【崔**】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6-26 15:0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8-06-26 15:44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凡农民工和农民在荆州区、沙市区、荆州开发区及荆州文旅区、华中农高区(不含各区所辖乡镇)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且于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正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备案的,在缴纳房产契税后,可申请购房财政性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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