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朱**
- 诉求编号: 73371
- 诉求时间: 2018-06-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大病二次报销?在哪个部门?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6-24 08:13 网友【朱**】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6-24 16:4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6-26 08:49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系统提示:部门已回复,用户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评价,系统自动认定为满意。
回复单位 | 荆州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参保居民因疾病住院发生的高额费用,经城乡居民基金补偿后,个人年度累计自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1.2万元以上(精准扶贫对象0.5万元)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出院时由所住医院直接赔付,没有开通一站式结算的医院,出院后带齐相关资料到医保局服务大厅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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