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72620
  • 诉求时间: 2018-06-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参保人员丧葬费的诉求

未到法定退休年龄因病去世,缴费年限达十五年以上、在事业单位买断下岗且参保类别为机事保,依据巜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之规:直系亲属依法享有安葬费抚恤金,2016年12月30日网民在e线民生向市人社局咨询,十天后,贵局答复:由于当前尚处于衔接准备期,待改革工作进入实际经办后,再进行结算。请问: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政策也该出台了目前可否兑现?原工作单位拒绝支付的理由是:当事人早已买断不属于本单位职工,而是社会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要求家属直接向社保局申请支付,人社部门能否协调解决?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6-07 15:28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6-07 16:2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6-11 16:32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6-12 09:31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您好。2017年底,省政府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有试点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衔接以及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两个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781号),启动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原有试点的衔接工作,为做好衔接工作,我们拟定了相关实施方案,目前正报市政府审定,计划待文件出台后正式开展经办工作,届时会按照政策及时为参保人员兑现待遇。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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