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庞**
  • 诉求编号: 72604
  • 诉求时间: 2018-06-0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关于茶叶包装的咨询

绿茶外包装上标注执行标准GB/T 14456.1及质量等级特级,这种标注是否合法;

本人意见:此种标注方式是合法合理的,GB/T 14456.1作为绿茶执行标准基本部分,规定了感官审评的参考标准,并在4.1.1条中明确阐述(各品名、规格、等级的产品应符合其产品标准),证明GB/T 14456.1是认可产品等级的存在的,故厂家根据GB/T 14456.1规定的茶叶感官审评标准、通过专业人员利用专业的设备设施进行的等级划分,是合理合法的;GB/T 14456.1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对食品标识不得标注及禁止标注明细中,均未涉及不可标注质量等级的内容.

想倾听专业建议。

附加图片: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6-07 09:58 网友【庞**】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6-07 16:06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食药监管局】
  • 2018-06-12 08:55 【市直部门 食药监管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食药监管局
回复详情  

庞杰:

你在E线民生上提出的诉求已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目前,我国关于绿茶的国家标准GB/T 14456.1-2008对于绿茶等级是依据《茶叶感官审评办法》SB/T10157-93实施评定。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茶叶品种丰富,《茶叶感官审评办法》SB/T10157-93对于茶叶等级评定仅仅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具体茶叶品种的等级评定需依赖于茶叶主要生产地的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予以确认。因你在E线民生所提交的有关材料不足以作出茶叶等级是否符合标准的专业判断,请你携带你所咨询的具体茶叶品种及其地方或行业标准来我局食品生产监管科进行专业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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