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王**
- 诉求编号: 72388
- 诉求时间: 2018-06-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学龄前儿童入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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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01 19:14 网友【王**】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6-02 18:13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 2018-06-04 08:46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6-07 17:16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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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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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开发区 社会事务管理局 | |
回复详情 |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合法的务工劳动合同;在开发区的有效居住证(居住2 年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凭证、户口簿和身份证;适龄儿童出生证以及有效儿童预防接种审核报告单。 符合上述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如就近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可进行登记,如不符合上述条件或学位已满,可到开发区教体总支登记,按相对就近原则,在开发区管辖的有学位的学校统筹安排其入学。如因现有教育容量有限,开发区所辖的学校均无空余学位,则回户籍地完成义务教育。家长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各学校有权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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