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程**
  • 诉求编号: 72175
  • 诉求时间: 2018-06-0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不满意
沙市区涂泊拉酒店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位于沙市区金龙路18号的涂泊拉酒店,没有看到宾馆相关公共物品消毒清洗保洁记录,看到的只是破破烂烂的毛巾和破烂的被套还在给顾客使用。而且毛巾上还有烟味,被套也是破的,房间角落还有蜘蛛网和蜘蛛,连门后面的烟头也没有打扫干净,没有看到健全的卫生管理制度。门口标识写的自助洗衣房变成了杂乱的仓库?请问地上的那是铺到客人床上的吗?

看到挂在门店的最近检测报告是2016年,不是每年都要检测吗?那么2017年的呢?

请卫生监督局核实情况,并列出对该宾馆的处罚及整改措施。可以的话我希望该宾馆把我的住宿费也一并退给我,卫生这么差的宾馆我很怕得病,当然如果得了病下一步我会继续投诉。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5-28 11:58 网友【程**】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5-30 11:1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沙市区 卫计局】
  • 2018-06-01 15:58 管理员将问题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计委〗。
  • 2018-06-07 13:00 结帖评分:不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回复详情   2018年6月5日接到“沙市区涂泊拉酒店不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投诉后,我局于5日下午安排执法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1、 沙市区涂泊拉酒店基本情况:经营住宿业,共三层,设58间客房;工商执照显示住所为荆州市沙市区金龙路18号,法定代表人为蔡黎明。
2、 现场检查情况:该店一楼大厅贴有公共场所卫生信息公示栏,公示有《卫生许可证》(显示有效期至2019年7月28日)、检测报告书(荆卫协(场)检字(2016)第1-C3081号)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在一楼办公室可见公共物品消毒清洗保洁记录单及 “荆州开发区蓝庭洗涤服务中心送货单”(时间自5月25日至6月5日);大厅电脑可见酒店卫生管理制度。在酒店四楼过道发现一间房门上标示有“自助洗衣房”的房间,房间内堆放有大量未经清洗的布草,该店店长李诗伦介绍该房间未作为客人自助洗衣房,实际上作为脏布草存放间。
3、 执法人员现场制作了检查笔录及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该酒店定期做好房间内清洁和提供2017年卫生检测报告。
4、 关于本次投诉的不能提供2017年卫生检测报告的情况说明:由于国家取消卫生计生部门对公共场所检测有偿服务收费,市场上又没有出现第三方检测机构,导致荆州市城区公共场所没有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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