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张**
- 诉求编号: 72145
- 诉求时间: 2018-05-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 2018-05-27 23:11 网友【张**】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5-28 15:1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物价局】
- 2018-05-28 16:38 【石首市 物价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6-01 16:38 【石首市 物价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 石首市 物价局 | |
回复详情 | 我局于2018年5月30日派员进行调查,暗访取证,现将调查情况及处理意见回复如下: 1、该小区物业公司向装修业主收取2000元/户装修押金,此项收费是根据石首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石价价规[2015]3号)文件规定执行的,物业公司应在业主装修完工后30天内退还装修保证金(押金),不能违反政策规定,人为设置退款时限。 2、该小区物业公司向装修业主每户收取200元装修出入证押金,在装修完后扣除装修出入证工本费每证10元,每户业主装修时共发放4个出入证,合计扣除40元装修出入证工本费。依照石首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石价价规[2015]3号)文件精神,2018年4月1日以前装修的业主应缴纳出入证工本费5元/证,按一户发放4个出入证,最高装修业主只缴纳20元的出入证工本费,物业公司收装修业主40元/户违反了上述文件规定;从2018年4月1日以后按照《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不允许收取出入证工本费,但业主必须在不损坏出入证的情况下归还物业公司。 3、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收费问题,我局已多次向物业公司负责人宣传价格政策、进行约谈并责令立即停止上述违规收费行为,限期进行整改,视其整改情况将依法进行处理。 4、我局责令物业公司必须按照湖北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鄂价工服[2018]22号)规定执行。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并在醒目位置常态化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项目、标准以及投诉电话等信息,接受业主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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