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李**
  • 诉求编号: 72047
  • 诉求时间: 2018-05-25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养老保险劳动纠纷

本人在监利县人民医院工作九年,2009年7月至2018年5月、单位未按照合同及劳动法缴纳养老保险,本人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单方面于医院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医院为我补缴养老保险,医院拒绝为我补缴养老保险。请相关部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5-25 09:05 网友【李**】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5-25 09:19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5-25 15:58 【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5-25 15:58 【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监利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回复详情   李淑玲你好!你认为你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通过劳动人事仲裁或法院来主张你的权益。可拨打监利县劳动人事仲裁院咨询电话:0716-3277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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