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邓**
  • 诉求编号: 71074
  • 诉求时间: 2018-05-0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产权证的疑问

在本人初婚结婚前,本人已购买房产,产权正上有说明备注,属于独有产权。如今打算卖掉房产,即将过户,但听闻说夫妻另一方,非共享人也必须现场去签字,似乎觉得麻烦,2人都得请假。请问根据相关法规,另一方需要到产权中心签字嘛?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5-04 09:59 网友【邓**】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5-04 11:05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8-05-07 09:14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5-07 10:23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不动产证书及登记簿上已明确记载为单独所有的不动产,在办理转移、及抵押登记时只需权利人本人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关过户材料办理即可。经多次拨打诉求人电话均无人接听,请诉求人带上相关资料到登记窗口具体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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