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70868
- 诉求时间: 2018-04-27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生育保险咨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27 17:11 网友【吴**】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27 17:14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018-04-27 17:23 【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5-02 09:39 【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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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石首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回复详情 |
首先感谢您对人社工作的关心、关注。我局工作人员已与诉求人电话联系,针对诉求人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对于女方是否能用男方的生育保险,请咨询江门市医保部门。
二、根据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荆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荆政规[2017]3号)第二十条:参保人员分娩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基本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实行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为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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