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杜**
  • 诉求编号: 70728
  • 诉求时间: 2018-04-24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市建委私自在二级建造师转注上设置额外“门槛”

本人由于工作调动,需要将注册的二级建造师转出荆州市,电话咨询荆州市关于二级建造师转出的事宜(电话:0716-8501191)。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恶语相向,还说荆州市规定的“荆州市二级建造师必须转进来一人,才能转出去一人”,这个明显违反国家规章制度的。

请荆州建委主任您百忙之中回复一下,是不是有这个特殊规定,谢谢!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24 15:33 网友【杜**】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24 16:2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住建委】
  • 2018-04-25 09:41 【市直部门 住建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4-25 11:59 【市直部门 住建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4-25 13:16 结帖评分:非常满意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住建委
回复详情  

你好,你投诉的有关二级建造师变更注册事项回复如下:

一是有关二建办理时间节点问题。根据省住建厅《关于二级建造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的通知》(鄂建注函[2018]23号)文件精神(我中心已在荆州建设注册群转发此通知),老二级注册建造师系统于2018年4月20日5:30分起关闭,新系统将于2018年4月27日8:30分开通,省注册中心要求4月24日前上报资料,逾期不再受理。4月24日你从武汉打电话咨询,按省厅文件要求已过资料报送时间,所以我们工作人员建议新系统开通后再来办理。

二是按工作流程,我们受理你的转注事项需在你提供的合规资料的情况下才能办理。而你目前只是电话咨询、存在相关事项不明,沟通不畅的情况。

三是有关注册人员配备数量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文件精神第一条“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并且各地住建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资质动态监管。我市已与2016年8月份开展建筑业资质动态检查工作。经核实,你与原聘用企业“荆州市平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2017年5月3日签订劳动合同,2018年5月2日解除劳动关系,该企业拥有市政三级资质,需配备5名市政专业建造师,你的建造师关系转出后,导致该企业注册人员不能满足最低等级资质配备要求,需要该企业提供书面承诺,方可办理其相关手续。

补充评价

谢谢回复,解释详细,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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