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黄**
  • 诉求编号: 70589
  • 诉求时间: 2018-04-20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一般
不动产证办理

于1999年购买一套房屋,在荆州城内郢都中学对面郢丰一巷5号,有房产证,土地证集体性质属12户共有,与我们前一栋的也是跟我们一样的情况,有房产证,土地证也是12户共有,土地集体性质,前一栋现在正在办理不动产证。每户都交了一万多元钱,已经成功办理了几户了。我咨询办理的程序。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20 16:28 网友【黄**】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20 16:31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8-04-25 16:27 国土局提交问题挂起申请。
  • 2018-04-25 16:27 已同意部门的挂起申请
  • 2018-04-26 16:35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4-26 16:55 结帖评分:一般
  • 2018-05-07 17:13 案件已经正式回复,挂起取消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多次拨打诉求人电话,均处于关机状态。诉求人如符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二条: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二)依法继承的材料;(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五)其他必要材料。

补充评价

回复详情没看懂,房屋购买的,购买后办理了房产证,土地证是集体性质,整栋楼12户名字都在一个土地证本子上,不是继承或分家所得,什么是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其他必要材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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