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耿**
  • 诉求编号: 70265
  • 诉求时间: 2018-04-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办公正就故意拖延过户时间

本人,耿华,女,52岁,住荆州市,荆州区东环路75号3栋1门五楼501室。这套房子是我爱人生前单位分的职工房,由于去世多年,我也身患重病,现在只能靠自费药来维持生命,药费特别昂贵,我就只能卖房吃药,可是在我卖房过户期间,不动产登记中心和公证处相互勾结,强行收我公正费1680元 ,我去找,他们回答我要三个月才能拿到手续,如果到那个收费的公证处办公正书就只要十五个工作日,所以我就依他们交了1680元,事后我很寒心,我一个卖房吃药的人,他们既然违反国家政策,强行收取我的公证费,所以我只能向政府投诉,望政府帮助解决为盼!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16 15:48 网友【耿**】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19 09:12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国土局】
  • 2018-04-23 10:05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4-23 11:52 【市直部门 国土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国土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已收悉,现回复如下:1、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的相关规定,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申请人提交经公证的继承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的,权籍调查完毕后提交登记申请的,受理其登记申请,登记时限为7个工作日。2、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需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受理登记前登记机关对继承登记材料进行查验,查验合格后,继承人进行权籍调查,上述情况办理完成后登记机关受理其登记申请,并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记载于登记簿,登记时限为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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