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贺**
  • 诉求编号: 70249
  • 诉求时间: 2018-04-16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职能部门踢皮球

公租房17年的费用已经收取(收据写明2017年2月至2018年1月)。现在去交18年的费用,说要补交17年的涨价费用,(17年12月收到涨价通知)。房管所说是房屋保障中心要收的,房屋保障中心说不清楚,要问房管所。现在就想问哈,到底应该谁管?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16 11:36 网友【贺**】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17 16: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房产局】
  • 2018-04-18 09:31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4-18 09:31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 2018-04-18 09:31 【市直部门 房产局】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市公租房租金在2016年根据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标准的通知(荆住保[2016]33号)。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计收。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房产局
回复详情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收悉:我市公租房租金在2016年根据物价局关于调整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价格标准的通知(荆住保[2016]33号)。

从2016年1月1日开始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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