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诉求人: 吴**
  • 诉求编号: 70113
  • 诉求时间: 2018-04-11
  • 办结时限: -
  • 处理状态: 已办结
非常满意
荆州中心医院为什么不开转诊证明

我小孩2岁半,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现需要去武汉亚心做手术,武汉医院告知需要在荆州中心医院开转诊证明,去中心医院办理,各种推诿态度恶劣,医院医保部的人说“我们医院(荆州中心医院)能治,不签”,后来我详细咨询双方医院,手术创面最小的是股动脉介入治疗,对小孩的后期恢复也是最理想的,荆州中心医院现在没有这种技术无法做介入治疗,去与荆州中心医院方面沟通手术治疗方式时,直接将我们拒之门外拒绝沟通,我们是工薪家庭也是想减小孩子痛苦的同时尽量减少家庭负担,请问这种情况能够合理解决吗?

办理跟踪信息
  • 2018-04-11 16:29 网友【吴**】提问,等待处理。
  • 2018-04-11 16:40 问题审核通过,已转交给【市直部门 卫计委】
  • 2018-04-16 15:33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已应答,案件处理中...
  • 2018-04-25 08:55 【市直部门 卫计委】已正式回复,等待网友评价。
回复单位   市直部门 卫计委
回复详情  

一、事情经过:

投诉人吴勇(13972369433)反映患儿2岁半,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需要去武汉亚心做手术,武汉医院告知需要在荆州中心医院开转诊证明,来中心医院后,中心医院不予办理,故投诉。

二、调查处理意见:

监察室联系相关科室医保科核实,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该患儿并未在我院住院。

二、关于转诊的相关问题:荆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荆政规【2017】4号文件第四十二条和荆政规【2017】3号文第三十二条都明确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需要转诊、转院的,应遵守转诊制度。在本市协议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不需要转诊,因本市协议定点医疗机构技术设备等条件限制需转市外医疗机构急诊的,应先由制定的转诊医院审核,报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备案。”该患儿所患疾病为“先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我院完全能治疗此疾病,手术已开展多年,不属转诊范围疾病。

三、关于报销问题:荆州市人民政府颁布的荆政规【2017】4号文件第二十九条和荆政规【2017】3号文第二十条都明确规定“未按规定办理转诊异地就医住院治疗的基本医疗费用,个人先支付20%后再按我市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如患儿家属自我需求要到上级医院治疗可采取多付10%的医疗费用亦可。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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